• 香港居民

當香港居民在內地遇困時,知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能夠提供甚麼協助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將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協助,以及如被拘留或遭遇嚴重意外或傷亡時的處理方法。

當香港居民身處內地時,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提供的協助:

  • 如丟失了身份證明文件,可為其簽發入境許可證以便返回香港。
  • 如遭遇嚴重意外或傷亡,可將情況通知其在港的親屬,並就有關的程序事宜提供諮詢意見。
  • 應其要求,聯絡其在港親友,請他們給予金錢上的援助。
  • 收到內地執法機關有關該香港居民被拘留或逮捕的通知後,把情況轉告其在港的親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01年起以行政安排的形式,在尊重雙方有關法律的基礎上與內地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就雙方居民非正常死亡及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被刑事檢控的個案作出相互通報。
  • 應其親友的要求,就該香港居民被拘留或逮捕的個案,向內地執法機關了解情況。
  • 應其本人或其親友的要求,提供有關內地律師的資料。
  • 提供其他有關的諮詢服務。

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夠提供的協助包括:

  • 按照「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香港居民提供協助時,不能干涉內地的司法制度及行政運作。
  • 不能袒護香港居民的違法行為、不能為香港居民開脫罪責。
  • 不能協助香港居民在住院治療、羈押或服刑期間獲得比內地居民較佳的待遇。
  • 不能代香港居民支付酒店、律師、醫療及交通等的費用或其他款項。

  •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