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用於香港及內地居民。
  • 任何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人士均可透過網上遞交醫健通申請。
  • 以下情況不適用於網上登記:
    • 未領取香港出生證明書的初生嬰兒
    • 由兒童的監護人、獲法院委任以處理其事務的人、正在或即將向其提供醫護服務的訂明醫護機構,及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申請
    • 由無能力給予同意的人士的監護人、獲法院委任以處理其事務的人、正在或即將向其提供醫護服務的訂明醫護機構,及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申請
  • 以下香港居民可透過「智方便」網上遞交登記醫健通的申請,並且即時核實身份及完成醫健通登記:
    • 年滿16歲或以上
    • 11-15歲兒童,由「代決人」申請(適用於該兒童的家長、家人或與其同住的人士)
    • 年滿16歲或以上而無能力自行給予同意的人士,由「代決人」申請(適用於該人士的家人或其同住的人士)
  • 内地居民請按此參閱其他登記方法的詳情。如經網上(非使用「智方便」)、傳真、郵遞或投遞箱(即書面)*遞交申請,申請人將透過電郵或手機短訊收到通知為本人/兒童/家人/該無能力給予同意的人士核實身份。屆時申請人便可攜同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該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適用於由代決人申請),於下一次前往已參與醫健通的私營醫護機構接受醫護服務時,或前往以下地點,核實身份:
    • 醫院管理局或衞生署轄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
    • 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
    • 流動登記站
  • 如申請人以代決人身份遞交申請,並為該人士的監護人、獲法院委任以處理其事務的人,或正在或即將向其提供醫護服務的訂明醫護機構的人員,請同時帶備其他所需文件。

* 請注意:
如申請人經網上或書面遞交申請,但未能親身前往上述地點核實身份,申請人可於網上表格或授權書的有關部份上註明授權其他人士(獲授權者需提供其身份證明文件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為申請人核實身份。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進行網上登記。

  • 除了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外*,參與的醫護機構必須獲得病人的互通同意方可閱覽及上載病人的醫療紀錄。
  • 當病人透過網上登記參加醫健通時,病人可把互通同意給予最多三間參與醫健通的醫護機構(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除外)*。

* 有關互通同意的管理並不適用於醫管局及衞生署。當成功登記醫健通,即代表病人同時向醫管局和衞生署給予互通同意。

  • 當醫健通的登記生效時,申請人將透過已選擇的通訊方式(例如電子郵件),收到一組八位數字的授權號碼通知申請人登記成功。
  • 在一般情況下,屬於醫健通可互通資料範圍內的電子健康紀錄,將於核實身份後約30分鐘至1小時內上載至系統。
  • 不需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