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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香港永久居民:
- 獲公立醫院/公立診所醫生/護士/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外科專科醫生(只適用於沒有在公立醫院/公立診所接受外科治療的申請人)評定為永久造口(排泄造口)人士;
- 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家庭每月入息不超過列出的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50%;
- 家庭的資產不超過房屋委員會租住公屋申請的資產限額;
- 過去一年並沒有從其他資助來源獲得有關永久造口的醫療消耗品的津貼;及
- 於提出申請時並非正在醫院留醫。
- 申請人如未滿18歲,或經醫生證明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宜作出聲明,應由現時獲社署核准代其申領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父母/監護人/受委人提出申請。
- 申請人可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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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需郵寄以下文件到社會福利署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愛群道辦事處)【地址:香港灣仔愛群道44號戴麟趾夫人訓練中心1樓118室】
- 申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人父母/監護人/受委人之香港身份證明副本(如適用),有關人士若為社署社工則毋須遞交此文件;
- 「款項付予銀行授權書」(GF 179A)正本;及
- 家庭入息及資產證明文件副本。
- 不需收費
- 如經評估後,申請人符合申領是項津貼計劃,社會福利署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
- 請按此到相關部門網站參閱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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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 電郵:acorm5@swd.gov.hk
- 電話: (852) 3468 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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