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用於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居留內地中國居民。
-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基本資格:
- 年齡
申請人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為 18 歲或以上。 - 財政要求
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如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開支,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 良好品格
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紀錄或不良入境紀錄。 - 基本學歷
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 年齡
請按此參閱甄選機制的詳情。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參閱所需遞交的文件及提交網上申請。
- 成功通過甄選程序的申請人將會獲得書面通知。如申請人為內地的中國居民,包括現時暫居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地居民,亦必須提交其現時所屬內地工作單位或負責備存其紀錄的內地有關當局所發出的赴港居留同意書。
- 費用
- 進入許可的費用為$230。
- 付款方式
- 申請獲批准後,入境處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均附有付款的網頁連結。有關費用可透過該網頁連結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 、 「繳費靈」、「轉數快」或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繳付。
- 付款成功後,申請人隨即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 獲批准來港的內地中國居民,須向有關內地當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通行證)和有關的赴港簽注。持有具相關赴港簽注的通行證的申請人於辦理入境手續時,須一併出示儲存在其個人流動裝置或列印在一張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透過入境櫃枱的光學閱讀器掃描「電子簽證」上的加密二維碼。
- 請按此到相關部門網站參閱詳情。
- 查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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