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用於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及內地註冊公司
  • 非香港公司須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後的一個月內申請註冊為「註冊非香港公司」
  • 申請方法:
    •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透過「電子服務網站」遞交網上申請
按此參閱「電子服務網站」用戶登記的詳情。
  • 申請人所需文件:
    • 註冊非香港公司的註冊申請書(表格 NN1) ;
    • 對公司的組織作出規定的文書的經核證副本,例如憲章、法規或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
    • 公司註冊證明書或同等性質的文件的經核證副本;
    • 公司最近期發表的帳目的經核證副本 ; 及
    • 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 (IRBR2)
按此參閱擬備申請文件的詳情。
  • 費用:
  • 付款方式:
    • 在電子服務網站預付款帳戶中扣除
    • 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JCB 或銀聯)
    • 電子錢包(Apple Pay 或 Google Pay)
    • 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
  • 公司註冊處會發出「非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見註1)。
  • 一般會於9個工作天內獲發電子證書,下載證書的電郵通知會發送到交付申請的註冊用戶的信息匣和註冊電郵地址。
按此參閱詳情。

註1:「商業登記證」只會發給仍未依據《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章)登記其業務的註冊非香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