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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 年滿18歲,或未滿18歲而父母雙亡;及
- 本身通常居住於香港或屬香港臨時居民
- 適用於在報税表內沒有作出申請,並已開立「税務易」帳戶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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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法
-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登入「税務易」及選擇「選擇個人入息課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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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 申請個人入息課税必須於有關年度終結後兩年內(例如:申請2021/22年度的個人入息課税必須於2024年3月31日前提出)或有關年度的薪俸税、利得税或物業税評税或補加評税通知書發出後兩個月內,以期限較後者為準
- 申請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但須保留以便日後可提交查驗
- 不需收費
- 請按此到相關網站參閱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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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方法
- 電郵:taxinfo@ird.gov.hk
- 電話: (852) 187 8088
快速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