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车北上」计划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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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 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的香港居民
- 领有香港及内地的驾驶执照/驾驶证(如申请人属其中一名指定司机)
- 为申请私家车的登记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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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资格
- 非营运私家车
- 以个人名义持有
- 八座位(包括司机)或以下
- 车长小于六米
- 持有有效的香港车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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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资格
- 每名申请人可就其私家车指定不多于两名司机驾驶往来香港与广东省
- 指定司机须为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
- 指定司机须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或外国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并领有香港及内地的驾驶执照/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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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留时间
- 申请人车辆在内地停留期限不得超过牌证有效期
- 每次入境内地后可连续停留不超过30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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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要求
- 申请人须符合两地的保险法规,包括为其私家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
- 有关详情可参阅香港保险业联会港珠澳大桥保险专区及保险业监管局的港珠澳大桥汽车保险安排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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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已具备「粤港跨境私家车常规配额」或「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的车辆不具备「港车北上」的申请资格
- 如申请人名下持有多于一辆合资格私家车,只可以其中一辆私家车名义提出申请。
「港车北上」计划申请程序如下:
程序一:网上递交申请
- 申请登记电脑抽签
- 经电脑抽签获申请日期的申请人,可在指定的时间向运输署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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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车主)所需文件: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
- 香港车辆登记文件
- 车辆检验及格证明书(只适用于车龄达六年或以上的香港私家车,有关证明书由香港指定的车辆测试中心发出,即一般所指的「验车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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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所需文件: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国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
- 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 内地机动车驾驶证
- 每一位指定司机均须填妥及签署一份「指定司机声明书」,以同意被提名为「港车北上」的其中一名指定司机、遵守所有与申请「港车北上」 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同意个人资料使用声明。
程序二:两地政府审批申请
- 运输署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提交资料作初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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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部门亦会作出审核,并会以申请时提供的电邮或内地手机短讯通知申请人审批情况及分阶段进行所需手续,包括:
- 前往香港指定验车地点查验车辆;
- 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及
- 到内地自助采检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如有需要)。
程序三:预约通关及出发
- 申请人在获发内地「电子牌证」及运输署「许可证」后,需先透过「港车北上」指定网站在「指定日子预约系统」预约指定日子及时间,然后须按已预约的日期及时间驾车经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前往广东省。
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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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每年港币540元或每月港币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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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申请人在网上向运输署申请许可证时,需以下述方式付款: 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银联)或缴费灵
注意事项
- 安装车辆RFID卡机及查验车辆将收取费用。请留意内地相关机构了解费用详情。
- 「港车北上」申请由两地政府共同审批
- 内地部门会以申请时提供的电邮或内地手机短讯通知申请人审批情况及进行所需手续,包括:
- 前往香港指定验车地点查验车辆;
- 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及
- 到内地自助采检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如有需要)。
- 如审核获得通过,内地政府会向申请人发出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电子牌证」)。运输署会签发并邮寄相关的「许可证」予申请人。
- 请按此到相关部门网站参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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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法
- 电邮:tdenq@td.gov.hk
- 电话: (852) 2804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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