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来港居留内地中国居民。
  •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所有基本资格:
    • 年龄
      申请人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为 18 岁或以上。
    • 财政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自己及受养人(如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开支,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 良好品格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纪录或不良入境纪录。
    • 基本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按此参阅甄选机制的详情。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参阅所需递交的文件及提交网上申请。

  • 成功通过甄选程序的申请人将会获得书面通知。如申请人为内地的中国居民,包括现时暂居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内地居民,亦必须提交其现时所属内地工作单位或负责备存其纪录的内地有关当局所发出的赴港居留同意书。

请按此查询申请状况。

  • 费用
    • 进入许可的费用为$230。
  • 付款方式
    • 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银联卡及JCB)﹑「缴费灵」、「转数快」或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缴付。
  • 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
  • 获批准来港的内地中国居民,须向有关内地当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和有关的赴港签注。持有具相关赴港签注的通行证的申请人于办理入境手续时,须一并出示储存在其个人流动装置或列印在一张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并透过入境柜台的光学阅读器扫描「电子签证」上的加密二维码。